工伤职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追偿的。用人单位追偿职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不以是否受到工伤伤害而区别对待。
一、工伤住院费用是否自己垫付
工商住院费用是否自己垫付要根据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工伤住院费用由所在单位垫付,所在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垫付。但对于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不出院的可以停止支付工伤保险专属待遇。职工治疗事故伤害所需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二、工伤事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吗
工伤事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偿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另外,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不能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或第三人无法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应先行支付。
三、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办法
先行支付,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无法向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先行向职工支付应由社保承担部份。然后职工把该部份追偿权转让给社保局,由社保局向用人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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