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在离职一个月后补办离职手续?
时间:2023-07-05 22:33:54 35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者自离了没有办辞职手续,过了一个月了是还能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辞职手续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离职手续。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

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2、办理工作交接。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先住院后补办低保可以吗

不可以。低保户住院,如果当年有办理农村合作医疗或居民医保,可以凭有关证件办理住院医药费报销,而申请了低保,已经批准,并不代表住院费可以民政补助,办理低保,需要有证明可以安排低保的有关证件,经审核后才可以安排低保,批准了,可以领取一年低保金,而生病住院,需要参保解决,民政局对低保户住院的医药费问题,是没有补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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