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目的是降低股东风险,股东只需履行出资义务,不承担额外财务风险。公司债务以公司财产赔偿,不追究股东个人财产。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资不抵债时有责任和风险,但不涉及刑事风险。若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法定代表人会受限制消费措施。企业法人违法行为可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企业法人终止原因包括撤销、解散、破产等。
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降低股东的风险,没有这项制度前,一个人想创业,如果失败就可能赔上全部身家。有限责任意味着股东只要履行公司出资义务,无需承担公司经营中额外的财务风险。公司发生债务,原则上以公司财产作为赔偿,不能追究股东个人财产,也不可以随意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
对于法定代表人而言,公司资本抵债时会有一定的责任和风险,但这其中并不包括刑事风险,法人不会因为公司资不抵债而面临牢狱之灾。
如果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也有影响,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法人不是人,法人代表不是法人。如果说的是法人代表企业破产一般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法人代表有犯罪行为。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企业法人终止的原因
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依法被撤销;
(二)解散;
(三)依法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设立旨在降低股东的风险,使其在创业失败时不会丧失全部个人财产。股东只需履行出资义务,无需承担额外的财务风险。公司债务原则上以公司财产作为赔偿,不追究股东个人财产责任。对于法定代表人而言,其在公司资本抵债时承担一定责任和风险,但不涉及刑事责任。然而,如果公司无可执行财产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可能受到限制消费等措施的影响。企业法人有违法行为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受到刑事追究。企业法人的终止原因包括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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