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债务和法人个人财产有关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具有独立财产权利,法人债务以法人的财产偿还,法人债务与个人财产是没有关系的。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法人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一)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
(二)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
(三)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但法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它不是静态的,而是在不停地动态地变化,法人从设立到后来的可能被撤销、解散或破产。
(四)法人设立时的责任承担的设置决定了在法人倒闭后的责任承担的问题。
三、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一)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费用等;
(三)破产人欠缴的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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