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违反劳动纪律被公司辞退需交违约金吗?
山西律师事务所冯俊义律师回复:您违反规定纪律肯定不对,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可结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处罚,但处罚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只有在有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单位才能在合同里约定对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其他情况下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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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劳动纪律包括的范围很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没有履行和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纪律的行为,都属于违反劳动纪律。比如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
2、劳动纪律又称职业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范和约束劳动者劳动及相关行为。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要求全体员工在集体劳动、工作、生活过程中,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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