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婚姻,属无效婚姻:1、存在重婚的情形;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还没有被治愈;4、还没有达到法定的婚龄。男生不可以在22周岁之前结婚,女生不可以在20周岁之前结婚。
无效婚姻的救济途径
1.行政救济
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
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
因此无效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对应的户口本上显示的就会是未婚,当然并不是所以
的婚姻都能申请无效,必须符合对应无效的条件才能申请婚姻无效,最后由法院通过相关的证据查明情况后判决,以上就是有关婚姻无效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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