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不需要经过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业主委员会是有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一、业主委员会和业主自治委员会的区别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自治委员会的区别如下:
1、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基层自治组织,是依照法律,由居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
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如何产生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委会吗
业主不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委会。业主委员会委员是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身份 ,该身份不得转让或委托,因此业主委员会会议必须由委员本人参加,不能委托他人代表参加。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般可分为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和聘任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如秘书等。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务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获得补助或者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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