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赠予合同可能会附加其他条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赠予给学校使用时,可能会将土地的使用限于与教育有关的目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意思
1、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意思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可以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是什么
1、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按指定时间、地点,在公开场所出让方用叫价的方法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出价最高者;
2、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者向多方土地使用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
3、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全文7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