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劳动合同法》第50条: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员工档案管理规定》(劳字[1992]33号)第18条规定,如果员工辞职后未能找到新工作,用人单位应将档案移交当地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或街道劳动保障办公室保管,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交接完成后支付
用人单位应将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以备将来参考
劳动部和国家档案局
企业员工档案管理规定
<劳动字[1992]33号
第18条关于企业职工的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和辞退,员工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到新工作单位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或其户口所在地。如果一名员工正在接受劳动教养或劳动改造,而其原单位仍在准备将来雇用他,则其档案应由原单位保存
辞职前如何找到工作
一般建议您在工作中找到一份更有价值的工作,你将更从容地与新单位谈判。你不会因为个人经济原因而随便找工作
你提到的不辞职和失去新工作的问题不是问题。一般来说,如果你面试成功,对方将与你确认到达时间,并与你签署一份意向书,就相关细节达成一致。这样,只要你在约定的到达时间之前,在办理完相关辞职手续后到新单位报到,新单位就不可能拒绝你。对于老单位的辞职,一般只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他不能拒绝你的辞职。如果没有,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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