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人是法律概念,是出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为目的,为其指定监护人,待其履行监护职责。
据此,年龄超80的人,如果行为能力不存在任何瑕疵,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没有必要为其指定监护人。
但是,如果为了预防以后其可能会出现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问题,其本人可以与其近亲属,或者其亲友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防不测。
一、老人监护权怎么办理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事先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完全没有或者丧失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同意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后,对被监护人负有赡养、赡养费和赡养费法定责任的父母、子女和配偶继续履行义务。
二、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区别有什么
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的区别为:1、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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