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通常会要求被征用土地的农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获得合理安置,在此期间,房屋征收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拟定详细的征收补偿方案,并提交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然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征收补偿方案进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并将其公之于众,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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