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什么是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
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提起公诉是侦查和审判之间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诉讼阶段。
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如下:
1、法院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
2、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3、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4、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5、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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