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被追加分手费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吗
时间:2023-04-03 13:40:10 21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双方分手时对分手费未做约定,现在被对方主张分手费,双方不存在债务关系,所以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双方事先约定分手费,并且是出于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约定属于赠与,但是赠与人不给分手费,其不承担违约责任,其实受赠人也不能请求给付财产。

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责任

可以。虽然是赠与合同,但仍属于合同范畴,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但是,《民法典》又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未经过公证的自然人间的赠与协议,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只要没有实际给付,随时可以撤销合同,无需承担责任。赠与人一旦行使任意撤销权,就可以消灭赠与合同的拘束力,从而不再受赠与合同约束。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如果赠与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该赔偿受赠人的损失。所以,赠与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仅限于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两种方式。

二、民法常见问题7种法院不认可借条

1、以借款形式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

2、将借款用于非法用途;

3、超过了借条的诉讼时效;

4、借贷合同无效的;

5、只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的;

6、约定借款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

7、约定借款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

三、索要分手费属于敲诈吗

索要分手费,并不必然构成敲诈,应该区分不同情况。如果敲诈的被害人隐瞒有配偶的情况而与他人交往,索要分手费的行为人,则有可能构成民事侵权的受害人。就不是简单的敲诈勒索案件,需要综合全案证据来衡量是否构成犯罪。情侣之间索要分手费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就算了,决定权在对方手里。这种索要只有道德上谴责力,而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自愿签订赔偿协议的情况,另当别论。

全文8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分手费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 分手,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男...
    更新时间:2024-07-10 15:15:04
查看分手费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分手费 最新知识
针对分手被追加分手费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分手被追加分手费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