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货:包括原材料、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零部件维修材料、外协加工材料、劣质产品等
财务存货:包括现金、票据、证券、租赁合同等
其他财产存货: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货物等,etc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生产设备和其他资本性支出购买方
(2)保管资产:属于固定资产性质但由费用支付的零星设备
(3)保管货物:按成本购买的货物
(1)存货:年末(年中),生产部、财务部实行全面全面清查(2)财务:财务部自行清查(3)其他财产:经济管理部、财务部年底进行全面清查。月末存货
所有月末存货由生产部和财务部综合清点(品种较多的可重点清点)
3.月中财务部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然后会同经济管理部进行随机抽样盘点
3.人员分配及职责1.总经理是负责盘点工作的总经理,监督盘点工作,判断异常情况
2.盘点主要负责人: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组织协调
3.主管:总经理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盘点监督
4。清点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物管员指定,负责清点数量
5.会议人:由财务部指定(人员不足时由间接部门配合),负责会议和记录,分段与盘点人员核对,确认数据
6.协调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派,负责库存过程中的物料处理和分类
7.每月和不定期抽检具体项目的盘点工作,还应设立盘点员和会议员,主管:由总经理办公室指派,经济管理部提前准备好库存工具,财务部准备好库存表,库存要整齐、集中、分类、标识现金,证券和租赁合同应分类整理和列示,所有财产卡应按照存货的编号顺序提前准备,所有财务账簿应在清点前登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填写,财务部应使用“余额调整表”一式两份,将账号调整至正确的账户余额,第二份由财务部保存,第一联送经济管理部
6.原材料和已领用但未办理入库手续的材料应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识
财务部报总经理批准后签发《库存通知单》,负责在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库存协调会议后,制定库存计划,并限期处理库存工作。各车间在盘点期间所需的物料,不能移动,但必须标明
3.盘点项目时,应根据盘点人员的实际盘点点,在“盘点统计表”中记录会面点,每段核对一次。如果没有错误,他们应该在桌子上签字确认。如果有任何不符,必须重新检查。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汇总“盘点统计表”,编制“盘点表”交财务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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