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种声明是无效的。因为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的义务,不能因单位或员工的意愿而免除。另外,大多数时候员工是被迫签订这种放弃声明的,实践中很多企业把这个作为入职的必备流程,只有签订了放弃声明,才能办理入职。因此,这种声明是无效的,公司并不能免责。劳动者对此要了解。
其次,劳动者可以怎么办?
一、公司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二、如因公司没交社保,发生事故要赔。
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是如果因为公司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将不能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用人单位应当赔偿这些损失。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将不能依法领取病残津贴。用人单位应当赔偿这些损失。
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工发生基本医疗支出时,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则只能由自己负担。用人单位应赔偿该项支出损失。
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相关的医疗费用则只能由自己负担,并无权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诸如: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等待遇。这些自行负担的费用及不能依法享受的待遇损失,理应由用人单位赔偿。
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失业保险,则职工发生失业时将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依法取得失业保险金,也无权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依法取得其他保险待遇损失。这些损失,理应由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失业保险,则职工生育时将无法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领取生育津贴。这些损失,理应由用人单位赔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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