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户后没有宅基地怎么盖房
对于分户后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如何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申请新的宅基地并盖房,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村民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限额标准时,他们有权申请新的宅基地以进行重建或扩建。
2.在分户后,如果原有宅基地的面积未能满足家庭的实际需求,村民可以依法申请新的宅基地来建造住房。
3.如果村民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已被批准,但在之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地申请分户宅基地,那么他们将无法再次申请新的宅基地。
二、哪些宅基地不能获批
在申请宅基地的过程中,村民需要了解哪些情况下宅基地申请不会被批准。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下的宅基地申请将不予批准:
1.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2.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3.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4.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5.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6.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7.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8.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以上情形均属于不予批准宅基地申请的范围,村民在申请前需要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三、危房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
对于农村危房拆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户主所有。即使危房被拆除,宅基地的土地发包方也无权将土地收回,也无权收回户主的土地使用权。
1.一户村民只允许拥有一处宅基地。在村民已经拥有一处新宅基地的情况下,如果他们的危房被拆除,他们将需要复垦原宅基地,使其恢复为耕地。但耕地的使用权仍归原户主所有。
2.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然而,这个使用权是允许转让的,但必须得到集体组织的批准。
综上所述,对于分户后没有宅基地的村民来说,他们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申请新的宅基地并盖房。同时,在申请宅基地时需要注意避免上述不予批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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