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两年没盖房子的宅基地,村集体有权收回。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取消土地使用权证或相关批准文件,村集体回收宅基地使用权
(一)批准宅基地之日起两年未开工建设(特殊情况除外)
(二)批准住宅基地时,向村里集体承诺拆除新旧住宅,不自己拆除旧住宅的原住宅基地
(三)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庄,已转入新居(村)居住的原住宅基地的;
(四)欺骗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5)其他应回收宅基地使用权的;。
宅基地没有盖房能赔偿吗
征用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全文3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