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试用期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内包含试用期。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而是受《民法典》调整。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试用期。
试用期不签合同吗
试用期内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不仅不能防范用工风险,反而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用工隐患。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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