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子女教育终止时间
时间:2023-02-21 14:21:36 3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不再接受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学历教育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否则请勿填写。从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您不能再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子女教育终止的情形一般包括:毕业参加工作、辍学等情形。

因为个人所得税的教育终止时间是可变的,所以大家在填写的时候可以按照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填写,也就是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的结束时间或预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一、赔付增值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发票是返钱吗

不是返钱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存在以上专项扣除时只需缴纳相关的税费,而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如何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填写了每项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必填项信息后,才能享受到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填写的注意事项如下:(一)子女教育支出: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2.纳税人在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入学前,以及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可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3.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4.纳税人如果多个子女的,每一名子女都可以单独选择不同的扣除比例。(二)住房租金支出: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2.享受此项政策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本人及配偶在本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该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3.房屋出租方为个人,出租方证件类型为必填项。4.房屋坐落地址需详细填写。(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2.房屋坐落地址需详细填写;3.贷款期限最长填写240个月。(四)赡养老人支出: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2.若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无需选择分摊方式和共同赡养人信息。3.若纳税人若为非独生子女,则需要选择分摊方式,且无论选择哪种分摊方式,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均不得超过1000元。(五)继续教育支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2.纳税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3.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六)继续教育支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进行扣除。

全文9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独生子女 最新知识
针对个税子女教育终止时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个税子女教育终止时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