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合同抗辩权的情形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即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对方未履行前,双方可以拒绝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即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即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无法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先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
一、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况是怎样的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一、不履行债务的。
二、债务完全不符合约定,实际构成不履行的。
三、履行的债务部分符合约定,构成部分不履行的。
所谓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原先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先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如果两个对立的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就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成立先履行抗辩权;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三、合同下来但对方不承担可以不如约履行吗
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合同一方不如约履行时,对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合同相对方催告对方履行后仍不履行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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