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后不可以直接离婚。分居两年后,法院不一定会直接判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的,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分居已经两年了,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不可能和好,如果一方或双方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吸毒、赌博等坏习惯,或者一方有严重的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法院将判决双方离婚。
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需要哪些材料?
可以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属于感情破裂,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践中,用来证明分居的证据主要有: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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