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被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等费用,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处理补偿问题,如果达成共识,就可以签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承租人可以提起诉讼解决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费;发生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订立补偿协议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
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征用和拆除的程序是什么。
例如,有一个拆迁项目需要评估公司来做,或者是招标,或者直接委托评估机构来做。首先要了解概况,包括对现场的初步调查、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第二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如果评估公司想参与房屋拆迁,就需要谈收费问题。评估收费国家有指导性的标准,同时需要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探讨。委托方签订评估合同。
第三个程序是现场进入评估。
在实地阶段,评估机构需要挨家挨户到现场进行评估。第四个程序是内部结算。
现场评估后,需要将这些数据传输到机器,并根据公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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