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双方需承担以下义务: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其他。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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