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3.未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给予单位赔偿
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给予单位赔偿;如果是违法解约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要给予单位赔偿。
三、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要通知用人单位吗
要,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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