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病假公司不给工资吗
时间:2023-04-03 11:20:59 4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病假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二、长期病假公司不给工资吗

公司请病假不发工资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职工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80%。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具体支付办法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员工提供的诊断证明不真实。

2、诊断证明并非正规医院开具,用人单位要求职工到合理范围内的正规医院开具,职工拒绝。这里的合理范围内,就是比如医院举例职工单位或者家庭所在地不远,最好单位还能够报销职工往返的路费,而且给职工一定的时间范围到正规医院检查。否则出现争议的时候,职工可以说单位的要求不合理。

3、员工没有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必须给予其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关于医疗期的待遇是企业给予劳动者的特殊待遇,国家法律法规对于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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