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成本欺诈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成本,从而增加企业利润。销售成本欺诈的常见预警信号主要包括:与存货、销售成本有关的交易记录不完整、不及时,或交易金额、会计期间、分类记录明显不当;分析性复核表明存货期末余额过高或增长率过大;
记录的存货和销售成本缺乏凭证支持或关联交易授权不当;
存货和销售成本的会计记录与支持证据(如存货的实际存货记录)存在异常差异。期末存货和销售成本的调整对当期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
分析性复核表明,对外报告的销售成本过低,下降幅度过大,采购退回和采购折扣过高;
存货丢失或存货丢失数量巨大;存货和销售成本的关键凭证为“丢失”;
存货和销售成本的原始凭证不提供,或只能提供复印件;
存货供应商不出现在已审核的供应商名单上;
是库存订单号和库存记录号之间的系统性差异;
是库存收入报告和库存实际收货号之间的差异;
是采购订单、采购发票、库存收入报告和库存记录之间的不一致;
复制采购订单或发票号;库存供应商未出现在已审核供应商名单上;难以通过征信机构或其他渠道核实供应商身份。高级管理人员超越了库存和销售成本周期的内部控制。新的或不正常的供应商没有遵循正常的审批程序。高级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施加不合理的时间压力,要求其解决复杂的存货和销售成本问题;
拖延和推诿注册会计师要求的存货和销售成本信息;
实物清查制度薄弱;
高级管理层或相关员工对存货和销售成本的解释不一致、含糊不清或令人难以置信;
注册会计师不得接触相关设施、员工、记录、客户、供应商等,以帮助获取存货和销售成本的证据;
收到知情人关于存货和销售成本不真实的建议或报告;
与销售成本有关的会计记录(如采购、销售、现金支付日记账)明显没有钩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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