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参加大学生医保?
大学生医保属于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一部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医疗保障制度,国家政策为全民参保,对每个在校大学生均有较全面的保障,而且政府支付每个学生100元/年,以前的公费医疗政府补贴人均60元/年,仅能保障基本门诊医疗费用,住院费用靠商业保险补充,保障力度低。今年开始全部取消公费医疗改为全民医保,如果不购买医保,则医疗费用全部自费。
2、医保的年度是怎样计算?
学生医保年度是由本年度的9月1日起至下年度的8月31日止,如2010年度参保,是2010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2010年毕业的学生不参加大学生医保。
3、哪些人可以参保?
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均可参保,因病休学的学生也可参保。
4、本市户籍学生已参加居民医保怎样办?
本市户籍学生高中已参保或参加了居民医保,可由学校到所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5、参加医保有时间限制吗?
本校规定在每学年开学办理。如现在不办理,即2010年度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一切医疗费用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可个别向广州市医保局咨询办理,但缴费前的医疗费用不能追溯。毕业后不再办理参保。
6、为什么缴纳的费用增加了?
以前缴纳的费用是商业保险,30元/年,最高保障额是3万元,不包括门诊,且第二次患同样病不能享受。大学生医保为居民医保,包括门诊待遇,不受病种限制,每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2009社保年度为90,730元)。
7、哪些属于资助类学生?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广州市低收入家庭、广州市户籍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社会福利机构的政府供养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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