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鉴定是否要当事人双方到场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司法鉴定不是双方必须到场。有一方当事人当场即可。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司法鉴定事项协商,共同委托鉴定机构。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委托指定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二、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局吗
司法鉴定不是去司法局,应去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三、司法鉴定拖着不做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司法鉴定是为了给自己提供一个有力的证据,让自己更加有力的去说服法官和陪审团,更好的保障自身权益。如果拖着不做,会失去法官的信任感,增加官司的败诉率,不利于自己权益的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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