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生意费用吗
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包括:
(一)门(急)诊医疗费用;
(二)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肝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但由各省区的情况不同,且目前我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并未对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国家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例如广州的除了在国家规定的报销范围内还加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进行的治疗;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进行的治疗;患恶性肿瘤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及其期间的辅助治疗费用等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他城镇居民、学生及儿童,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学生及儿童:18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学生及儿童: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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