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产证的规定,如果夫妻在结婚后需要增加名字,他们只需携带结婚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就可以将该房子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房产证的规定,如果夫妻在结婚后需要增加名字,他们只需携带结婚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就可以将该房子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 产 证 上 名 字 怎 么 加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在办理房产证时,只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才能使名字加到房产证上。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只有办理了房产证登记,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才能使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否则合同仍然无效。
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房产登记,是确保房产交易合法的重要环节。否则,即使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房产也无法过户,合同亦将失去效力。因此,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务必确保完成房产登记。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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