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雇主却拒绝支付应得的薪资,请问该如何解决?
当雇主未能按时支付员工薪酬时,首要步骤应是尝试与该雇主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商议。
若经过细致友好的商谈后仍无法达成共识,这时便可考虑向劳动保护机构或劳动纠察大队提出申诉。
劳动监察部门将会对此展开深入调查,并确保获得应有的工资以及额外的赔偿费用。
若是在这一阶段仍无法圆满解决问题,那么将有必要通过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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