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时间:2023-06-07 10:42:05 1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规定,北京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发布《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对北京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作出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指出,北京市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自2011年度起应税所得率按新标准执行。具体为农、林、牧、渔业4%;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交通运输业7%;娱乐业20%;其他行业10%。

同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8]154号)第一条废止执行。

全文3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更新时间:2024-01-22 16:30:07
查看企业所得税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企业所得税 最新知识
针对北京调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北京调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