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损害赔偿无效的情况
财产损害赔偿无效的情况有:
1.赔偿主体不符。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主体是指具体的侵权行为人或自然人的法定监护人及相关法人的主管机关。如果赔偿行为人没有实施具体侵权行为且按法律规定无须对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此赔偿行为人就不能成为此案的赔偿主体。法律上规定,因受胁迫作出的行为,从行为开始即为无效。
2.赔偿对象错误。在审判实践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对象,是指因人身受到他人侵害而要求他人以其财产补偿所造成损失的人。如果赔偿行为人对没有受到其侵权行为侵害的人实施赔偿,就会出现赔偿对象错误。
3.赔偿范围大小影响赔偿行为效力。依据现行民事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已作了系统的规定。赔偿者要全面地履行赔偿责任。
二、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既可能是侵权之诉也可能是违约之诉。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最基本的形式都是损害赔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238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全文6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