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服务人的权利有哪些?
1、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并制定管理办法;
3、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4、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5、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6、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二、物业服务人有哪些应尽义务?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公共部位进行维护、维修,承担小区及小区物业的安全、防火、绿色维护、清洁、保洁工作居住区以及业主和使用者日常生活所需的便利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监督。
3、将主要管理办法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和土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业主在物业服务中有哪些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全文6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