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制员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派遣工和正式员工区别是:
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
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一、劳务派遣制员工有哪些注意事项
1、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时,要注重程序合乎法律法规。根据劳动法律法规,企业在使用或解雇员工时,必须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企业的行为符合程序。因此,在进行绩效评价时,一定要注重程序的合法。
2、在绩效评价过程中,要注重保留绩效档案及相关材料。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企业要十分注重保留员工的绩效档案及相关材料,完善管理体制。
3、在职位发生变更时,要注重与员工协调一致。要使职位升迁成为一种有效激励方式,就必须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协调。理想的做法应该是在职位变更时,企业应与员工谈妥工作条件、待遇福利等,该有的要有,没有的要说清理由,以使员工接受,不至于产生心理障碍。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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