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如果房屋没有备案就不能证明房屋是属于被执行的人房产,所以法院对未经备案的房产是不能查封的,法院只能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
一、债务人死亡法院能否对其名下房产查封吗
债务具有相对性,即便是债务人的近亲属,也没有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所以法院不能查扣债务人亲属的财产和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法院冻结的房产怎么申请解冻
解除对房产的查封,一是原告申请解除,二是提供现金担保,就是讲同等数额的现金交给法院,三是原告撤诉,案件审结,四是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者是诉讼请求,并且案件已经生效。房产查封是指诉讼过程中法院在原告提出查封申请后通过司法途径将被告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被查封后的房屋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的手续,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
三、冻结后的房产可以过户吗
房产冻结不可以过户,也不能买卖。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变卖已被查封的房屋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已出售但未过户的房屋仍然可以强制执行,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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