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后法院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时间:2023-06-12 17:54:16 49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管辖权异议与举证期限的关系一直是司法界的灰色地带,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有些法院在管辖权确定后,会直接向当事人发送开庭传票,不再给当事人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有些法院则与此不同,认为管辖权确定前,当事人无法在实体上准备诉讼,当然也就无法有针对性的搜集证据。

就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中做出了明确的回答。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这已成为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任何法院都无权剥夺。但笔者现在看到的是,很多法院目前还没有完全按照该司法解释执行,在裁定生效后,直接就开庭,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再进行实体审理,否则,当事人完全有理由质疑法院判决程序的正当性。当然,有些当事人以此来拖时间,现在也有了合理合法的借口。

全文5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民事诉讼证据 最新知识
针对异议后法院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异议后法院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