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我们可以将此类解决纷争的方式归结为以下四大类别:即和解协议、调解协商、仲裁审判以及诉讼裁定。首先,我们可以采取和解策略以推动矛盾冲突得到顺利化解。其次,我们可以借助调解之手以达到保护各方权益的目的。再者,仲裁制度在解决争议问题上具有公正性与效率性的优势。最后,当所有其他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我们可以选择使用诉讼手段,由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所提出的诉求、提交的证据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裁量判定,从而形成最终的解决方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全文3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