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外人办理合同公证应注意什么
境内人士和境外人士在购房时要办理的手续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买卖商品住房签订的合同,还需要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境外人士在办理合同公证手续时,有五个方面需要注意:
1、根据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买卖商品住房的,统一由市公证处对合同进行公证;境内外人买卖非商品住房外销房的以及境外人买卖非商品住房内销房的,仍按原规定由市公证处对合同进行公证。
2、作为购销主体的“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大致有这样几种: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公民、持有中国护照并在外国取得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其他境外个人、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等。
3、办理涉外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所需的证明、材料有明文规定。对买方而言,如为自然人的,依不同情况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大陆通行证及其他身份证明(如境外居留证等);此外,若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书。买方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签约和代办公证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4、对房地产商而言,如办理预售房产公证的,需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办理出售房产公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
5、而对《买卖合同》卖方而言,应提供《房地产权证》和当事人身份证件等(具体要求同买方)。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场在公证员面前签订合同。如有特殊困难的,公证员可上门受理。
二、什么是合同公证
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合同公证是国家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实行监督的法律制度。公证机关指导合同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使合同真实、合法、完善,并促使签约各方认真履行合同,预防纠纷,维护国家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文7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