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分居两年可以通过如下证据证明:
(1)分夫妻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方承认;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人证,或者证人证言。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
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交的,应当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开具结婚证明材料,证实双方确是夫妻。
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应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1、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3、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3、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
4、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5、涉及分割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系双方共同财产;
6、涉及其他争议财产分割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综合上面所说的,提出离婚是属于夫妻双方所拥有的权利,一般在离婚时就可以与另一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清楚同样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离婚不好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在处理时都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全文8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