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认定有居住权
时间:2023-08-02 00:50:11 3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认定居住权,应当看登记机关是否有登记。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经登记是不发生居住权效力的。

设立居住权的途径之一是通过住宅所有权人与他人订立居住权合同,再按照订立的居住权合同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是确定居住权的根本依据。居住权的设立登记,是指将设立居住权的事实依法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后,居住权并未设立,当事人需持居住权合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设立居住权的情况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如果仅就住宅的部分设立居住权,应当在居住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明确。

居住权消灭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将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的居住权信息注销。

民法典中租赁证房产媳妇离婚是否有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房屋如果是双方共同承租的,女方享有居住权,双方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房屋租赁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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