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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执行职务的的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劳动者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且该行为超出法律...
您作为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谓雇主的无过错责任,就是说雇员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雇主都承担全部责任,从法律的角度,就算雇员存在重大过失,也不影响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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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包方之间无论是否存在书面合同均成立承揽关系,你是定作人,他则是承揽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对于这种情况,你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健在于证明你与包方系承揽关系,你对包方的选任无过失,只要证明了这两点,你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中间人,是指某种行为的促成人,或称牵线人、撮合人、连线人、搭桥人,是一种参与、诱导、撮合、促成行为,对受害人造成损失具有直接作用,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是对于损失的赔偿上,牵线人、撮合人、连线人、搭桥人作为共同侵权的,需要承担侵权行为产生损害损失的民事赔偿或补偿责任。 二是如果涉案数额较大,社会危害较大的,应按共同犯罪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是这样的情况下,行为人一般会以“我不知内情”、“我也是受害者”、“我只是好心帮忙”等等塘塞来逃避法律责任,但不影响其责任构成,办案或司法机关会通过事实还原来推定其责任构成情况及承担责任的量度。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责任,首先必须对损害的发生负有过错,这种过错通常是指在被派遣人员选任上的过错、监督的过错等。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只有在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前提下,才能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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