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分公司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如果它是分公司,那么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最终仍然是总公司,即便盖有分公司的公章。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盖...
一、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的公司法的规定,除了极个别的情况,分公司不能成为民事主体,因此在劳动法上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因此工作地点变成了分公司,但是实际上劳动关系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因此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因为这个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之前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仍应当继续履行。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在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但总有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劳动者该怎么办呢?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呢?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1、你的劳动关系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劳动合同(是否补签都可以,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辞职报告,但这个比较难取得单位领导的签字,而且领导签字也比较麻烦,要证明他们的身份就很困难。你所谓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关键的证据,这个可以证明劳动关系。2、试用期只能由双方约定,而不能由一方来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由视为没有试用期。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3、加班工资你可以主张,但按照法律规定,你要举出证据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一般来说,值班记录、考勤记录、单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证据。除此之外,证人证言也可以,但效力较弱,被采信的可能性不大。三、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成立了分公司,劳动合同应当由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664人已浏览
5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