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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劳动合同是子公司签订的, 如果公司解散了, 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2022-01-23
如果该“分公司”不是子公司,那么你的劳动合同实际是和总公司签订的,不需要担心劳动合同问题。 如果该“分公司”是子公司性质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公司确实可以根据公司解散情形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毕竟公司都不在了,即公司没有了,而你的劳动合同是和公司签订的,公司没有了,劳动合同当然解除),此时你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和工伤赔偿。2、由于原公司不复存在,你已经无法找到恢复劳动关系的对方主体,故无法恢复劳动关系。2、如果你想继续在新成立公司工作,由于确实属于不同法人,一般情况下,你的工伤待遇是很难承认的。当然也会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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