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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员工在期限内停职,保留员工的身份,使用者与该员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职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1980年...
停薪留职的规定是这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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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停薪留职协议,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停薪留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协议内容包括:停薪留职的时间、其间的工龄计算、是否继续享受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是否应定期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停薪留职期间职工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停薪留职需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后双方协商签订停薪留职协议。职工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做处理。签订该协议的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发放工资。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企业的固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对于发挥富余职工的积极性,克服企业人浮于事的现象,有一定好处。
1、劳动法里已经去除掉了停薪留职这一条。 2、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在停薪留职期内双方保留劳动关系,企业若单方解除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但双方都同意的可以解除,劳动者提出解除的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提出的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停工留薪期满加单位,应按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商品房(开发商合同签订问题)我买了镇上的商品房五楼,一次性付款,,此房子一共五栋,,各种手续齐全,目前每一栋不动产登记已经完成,现在就需要办理每一楼小房产证了。买房子时和开发商签了一份合同,共两份,现在开发商说由于现在需要办理小房产证,说以前合同不行,现在需要重新签订三份,说房管局需要留一份(办理契税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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