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停薪留职条件问题: 根据《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停薪留职条件: 一、企业的固定职工要求“停...
1、企业员工是属于劳动合同制工,是不适用留职停薪的。也无法办理。停薪留职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2、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的期限。企业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当地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对于多处伤害部位或不同组织器官都受到伤害的,以伤害部位对应最长的停工留薪期确定。对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未列入《当地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以六个月作为停工留薪期。
“停薪留职”期间的职工与原单位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企业应当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以职工“停薪留职”为由,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是不对的。所谓“停薪留职”,实际上是劳动合同的中止。所谓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暂时停止履行,对于劳动合同的中止,《劳动法》未作出规定。但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停薪留职”的规定,原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理由是:第一、如果把“停薪留职”视为劳动合同的中止,原意的“停薪留职”只是企业停止为劳动者支付工资,而保留其公职,即保持着劳动关系。既然劳动关系存在,就应视为该职工依然是原单位的一名正式职工,单位就应当为“停薪留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第二、“停薪留职”人员虽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但每月按双方协议缴纳管理费。参照1983年6月11日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人员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20%,“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因此,“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按照协议按月(或定期)向原单位缴纳了管理费和劳动保险基金的,企业也应当为其按月、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不得拖欠或拒交。
中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事故伤害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内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或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估残疾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仍需在停工期满后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本单位负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3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1,4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