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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可以随便扣发,这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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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这么细,但从公平角度讲,你加班怎么算,请事假就该怎么扣,如果你加班时,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则请事假也应该按工资总额计算,如果加班只算基本工资,则请假也只算基本工资。
不需要扣除。比如劳动合同约定的月薪为4000元,劳动者日薪=4000÷21.75=183.91,法定节日加班一天,加班费=551.72,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4000+551.72=4551.72元。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如果是病假,扣工资是不分奖金和基本工资的。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从约定,不管有无约定,不得低于应得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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