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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提供的法院判决书部分条款分析,原被告双方合伙购置的房屋,其中有部分房屋在归谁使用上产生产了纠纷,经法院审理作出了判决,没有涉及房屋产权分割,房屋原共有产权没有变化,只是部分使用权作出明确界定。因为你没有提供全部审理资料和全文判决书资料,上述解答只是见文分析意见,供你参考。最好请法律专业人士解读判决书全文得到准确结论。
如果您已经购买该房,您是产权人,但是关于使用权,法院的判决是生效的。 不过司法实践中关于使用权的判决,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长期有效的,一种是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两种情况的后果是不一样的,前者您不能腾房或者主张房租,后者区别对待,如果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满,您可以主张腾房,否则不可以。建议携带判决来所详询。
第二十八条【法律文书、征收导致的物权变动】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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