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
未取得房产证在离婚分割的时候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财产分割,也就是说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种情况双方可以就此问题拟定协议将情况明确说明,并签字确认。但是律师提示,虽然可以签订协议,但是我国对于房产的权属确认采用的是登记主义,就是说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法律就认可谁为房屋的权利人。如果存在异议需要通过诉讼途径对权属进行重新的确认。因此这种做法对于出资人来讲风险还是较大的。近几年随着房价的上涨实践中类似案件屡见不鲜,律师在此作一提示。
根据〈司法解释〉2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最好是协商。或者等有了房产证后,再做确权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该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产归属问题,该房产的分割并不困难。比如由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即可。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通过诉讼解决房产归属的,由于该套房屋虽然取得了房产证但尚未还清贷款,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故通常认为此种房屋属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产的归属直接做出判决,而是判决该房屋归一方使用(通常是登记的产权人即借款人),并告知当事人在还清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后再通过诉讼解决房屋产权的归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