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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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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工资300元%支付工资。工作时间超过或者少于8小时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和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1)安排工人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2)休息日安排工人工作,不能安排休息,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生产任务不足或者没有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的企业,为了突击完成任务或者突击完成临时承揽的生产任务而加班的,一般不得发放加班工资。职工加班加点后补休时间,由企业在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及时安排,不得拖延过长,也不得随意改发加班工资。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点,只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点工资,也不准将加点工时累计发给加班工资。
不受劳动法中延长工作时间限制的情形包括: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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